琥珀酸舒马普坦片(丹同静)
【成份】琥珀酸舒马普坦。
【适应症】本品用于成人有先兆或无先兆偏头痛的急性发作。
【用法和用量】单次口服的推荐剂量为50mg(2片),用水送服,若服用1次后无效,不必再加服。如果在首次服药后有效,但症状仍持续发作者可于2小时后再加服1次。若服用后症状消失,但之后又复发者,应待前次给药24小时后方可再次用药。单次口服的最大推荐剂量为100mg(4片)。24小时内的总剂量不得超过200mg(8片)。
【不良反应】1.对照性临床研究中心发生率达2%以上的不良反应有:(1)非典型感觉:感觉异常(各种类型);发热或发冷(2)疼痛和压迫感(3)神经系统:眩晕(4)其它:倦怠、疲劳。其它发生率超过1%或者至少与安慰剂发生率相当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和/或呕吐偏头痛,头痛,唾液分泌减少,头昏,嗜睡。舒马普坦片耐受性通常比较低,在各种剂量下,绝大多数不良反应均较轻微而持续时间短,不至于造成长时间的影响。
【注意事项】本品。不得用于存在缺血性心脏病、缺血性脑血管病和缺血性外周血管病等疾病病史、症状和体征的患者。另外,其它症状明显的心血管疾病亦不应接受本品治疗。2.正在使用或两周内使用过单胺氧化酶的患者禁用本品)。3.舒马普坦不得用于偏瘫所致偏头痛和椎基底动脉病变所致的头痛。4.24小时内用过任何麦角胺类药物或包含麦角胺类的药物(如双氢麦角胺或二氢麦角胺新碱)的患者禁用舒马普坦。本品亦不得与其它5-HT激动剂并用。5.本品禁用于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。6.对舒马普坦过敏者禁用。7.禁用于未经控制的高血压患者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 不可与含麦角胺制剂合用,以防产生血管痉挛反应。用本品间隔6小时才能服用含麦角厂制剂,而使含麦角胺制剂后要间隔24小时才可使用琥珀酸舒马普坦片(丹同静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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