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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参数: |
拼音码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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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qkzkl |
规格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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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克*14袋 |
剂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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颗粒 |
生产厂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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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罗欣药业 |
单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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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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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描述: |
伊曲康唑颗粒
【成 份】伊曲康唑。
【性 状】伊曲康唑颗粒 为白色至淡黄色颗粒。
【适 应 症】伊曲康唑颗粒 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:①妇科:外阴阴道念珠菌病。②皮肤科/眼科:花斑癣、皮肤真菌病、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。③由皮肤癣菌和/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。④系统性真菌感染: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球菌病、隐球菌病(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)、组织胞浆菌病、孢子丝菌病、巴西副球孢子菌病、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。
【用法用量】伊曲康唑颗粒为达到最佳吸收,用餐后立即给药,加水搅拌溶解均匀后口服。1.念珠菌性阴道炎:每次200毫克,每日二次,疗程为1日或每次200毫克,每日一次,疗程为3日;2.花斑癣:每次200毫克,每日一次,疗程为7日;3.皮肤真菌病:每次100毫克,每日一次,疗程为15日;高度角化区(如足底部癣、手掌部癣)需:延长治疗15日,每次100毫克,每日一次,疗程为15日。4.口腔念珠菌病:每次100毫克,每日一次,疗程为15日;5.真菌性角膜炎:每次200毫克,每日一次,疗程为21日;6.对于一些免疫缺陷病人,如白血病、艾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等,采用伊曲康唑颗粒治疗真菌感染时,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会降低,剂量可加倍。7.甲真菌病:1)冲击治疗:每次200毫克,每日二次,连用一周为一个冲击疗程。对于指甲感染,推荐采用两个冲击疗程,每个疗程间隔3周:对于趾甲感染,推荐采用三个冲击疗程。每个疗程间隔3周。2)或者采用连续治疗:每次200毫克,每日一次,连用三个月。本品从皮肤和甲组织中清除比血浆慢,因此,对皮肤感染来说,停药后2-4周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,对甲真菌病来说在停药后6~9个月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抗真菌疗效。8.系统性真菌病:根据不同的感染选择不同的剂量用法,详见下表。
【不良反应】在已报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应中常见胃肠道不适,如厌食、恶心、腹痛和便秘;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、可逆性肝酶升高、月经紊乱、头晕和过敏反应(如瘙痒、红斑、风团和血管性水肿)。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和Stevens-Johnson综合征(重症多形红斑),但后者的原因不明。 已有重要的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,在接受伊曲康唑颗粒长疗程(约一个月以上)治疗时,可见低血钾症、水肿、肝炎和脱发等症状。
【禁 忌】1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 2.孕妇禁用。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,但仍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潜在性伤害作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1.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,以及治疗过程中出现厌食、恶心、呕吐、疲劳、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,建议检查肝功能。如果出现异常,应停止用药。2.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,因而肝功能异常者慎用(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)。3.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。4.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,本品的排泄减慢,建议监测本品的血浆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。5.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。6.胃酸降低时,会影响本品吸收。需接受酸中和药物治疗者,应在服用伊曲康唑颗粒至少2小时后,再服用这些药物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孕妇禁用。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治疗,但仍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潜在性伤害作用。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。
【儿童用药】因伊曲康唑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,因此建议不要把伊曲康唑用于儿童患者,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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